1批发商在用户“下单时间”起算24小时内对“未确认订单”予以操作:确认订单或者取消订单。
2若超过24小时未予操作,将予以用户“确认补贴”: 20元/次。
注:批发商放假期间,按“放假天数”加“24小时”内确认订单(如:放假1天,24小时+24小时=48小时内确认订单)。
1若用户所下订单在批发商配送区域范围及起送金额范围,批发商在用户“下单时间”起算72小时内将“已确认订单”送达用户指定收货地址。
2若超过72小时未予送达,将予以用户“送货补贴”:100元/次。
注:批发商放假期间,按“放假天数”加“72小时”内确认订单(如:放假1天,24小时+72小时=96小时内确认订单)。
1用户网上下单,批发商做到实际到货商品价格与网上标注价格相符,即“送货单据”商品价格不高于网上订单价格。
2若“送货单据”商品价格高于网上订单价格,将予以用户“差价补贴”,“差价补贴”金额不超过100元/张。
注:用户需要提供“送货单据”用于比对。
1用户网上下单,实际到货商品种类不齐全,即“送货单据”缺失用户网上下单的商品。由于批发行业特殊性,根据实际情况,允许有3种以内(含3种)的缺货情况。
2缺货超过3种以上(即第4种缺货商品起算)并且引起投诉,超过部分将按照20元/种予以用户“缺货补贴”,“缺货补贴”金额不超过100元/张。
注:用户需要提供“送货单据”用于比对。